今天是2026年06月06日 星期六
6月25日下午,医院医保科在皇姑院区16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沈阳市CHS-DRG付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会议。院长侯明晓、常务副院长罗夫、副院长仲怀春、副院长刘丽敏、纪委书记常锦秋及临床科主任参加会议。
医保科长刘冬梅对CHS-DRG付费实施方案政策中重点内容、常用付费数据指标(支用比、权重、费率、CMI、CHS-DRG分组方案),CHS-DRG付费与DRG付费区别进行了解读,就2021年上半年DRG付费存在问题展开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要求进行部署。

为做好下一步医院医保工作,副院长刘丽敏对临床各科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科室医保基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调基金监管前移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欺诈骗保行为等;
三是继续提高病案书写质量。确保“清单”及时、规范、准确上传;
四是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临床科室加强CHS-DRG付费监管工作,提高DRG能力效率指标。通过对医保政策的解读,将学习成果传达给科室每一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为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