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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 廉洁从业——典型案例分享(第1期)

发布日期:2026-01-29浏览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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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案例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信息设备科原副科长谢某自2000年进入临安中医院后,一直从事该院网络信息管理、数据收集等工作。2008年1月初,某药品销售人员赵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谢某,希望能拿到他代理药品的“统方”。最后,双方约定以每个药品每次1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从2008年1月至2019年5月,赵某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给谢某钱款达206笔,合计35.17万元。之后除了“统方”,还做起药品销售代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案发,谢某先后将6种药品成功打入临安中医院,共收受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2022年2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解析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中“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的规定,并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多次公开指出,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和医疗机构腐败问题直接导致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重损害行业形象,加重群众就医负担。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规范统方管理,明确权限和审批流程,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统方行为,坚决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操作。同时,严禁医务人员及相关科室收受医药企业及其代理人的回扣、提成,不得在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接受利益输送。

全体医务工作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操守,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廉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