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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 廉洁从业——典型案例分享(第2期)

发布日期:2026-02-06浏览次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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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案例

2025年9月,辽宁省抚顺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移交线索,对抚顺博爱医院立案调查。通过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诱导、协助他人虚假就医,将细胞浴、足浴及美容等非医疗项目串换为中医诊疗项目并进行医保结算等欺诈骗保问题。

抚顺市医保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抚顺博爱医院退回医保基金54,166.97元,对其欺诈骗保行为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270,834.85元,由医保经办机构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辽宁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医保医师岳某一次性记11分,暂停支付资格6个月。涉嫌欺诈骗保的相关案件线索同步移送公安部门。(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解析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中“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规定,并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配合,每个人都要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特别是医务人员更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切不可利用职业之便牟取违法利益,背离医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用“金钱”换“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