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06日 星期六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医保基金进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月29日、30日两天,沈医二院·退役军总在全院临床科室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培训期间,医保科向各科室介绍了《条例》中区分定点医药机构的不同违法行为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条例》中明确提出医务人员务必警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对分解住院、过度诊疗、分解处方、重复收费、串换药品或医用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欺诈骗保的行为,如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于个人一般违法行为,如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保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等违规情形。详细介绍了以上三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及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医保科还向各个临床科室发放了《条例》的相关刊物,组织观看了《条例》的普法视频。
此次培训通过面对面讲解和网上视频学习的模式,深化了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激发了医务人员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了全院上下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的浓厚氛围。五月,医院将进一步开展《条例》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新规和市医保局最新文件精神,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在提供优质医保服务的同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把《条例》精神在全院贯彻落实到位。

供稿:医保科